距离上次广西发文支持北海建设国际化邮轮港口不到一个月时间,昨日,广西再次发文支持北海建设国际滨海旅游度假胜地,北海旅游这是要火的节奏!
根据发文,广西优先将北海市文化和旅游重大项目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范围,加快建设北海国际邮轮港口、北海银基旅游度假中心、海丝首港、涠洲岛旅游区、北海银滩旅游度假区、合浦汉墓群与汉城考古遗址公园、合浦县党江大健康生态新区等文化和旅游龙头等重大项目,同时,做好北海银滩保护与开发管理工作。
涠洲岛景区
同时,还要做好以下的配套服务:
一、完善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支持北海市加快构建旅游交通新格局,建设综合立体化交通网络,打造北部湾旅游交通枢纽。支持北海国际邮轮港口建设,将北海国际邮轮港口纳入全区综合交通规划体系,对标国际标准完善邮轮港区旅游服务设施。支持北海市开辟境内游船和跨境邮轮旅游航线,逐步开辟北海至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新加坡等东南亚国家沿海城市邮轮旅游航线。协调推动合湛高铁尽快开工建设,推动邕北高铁达速运营。支持北海市开展辖区内铁路客运设站方案研究,适时启动北海站改造等项目。支持提升北海福成机场枢纽功能,开通北海至国内其他省会城市及主要客源地的直飞航线,增开北海至港澳地区的直飞航线及东盟国家的国际航线。增开北海直达上海、深圳、西安等城市的高铁列车,加密北海至南宁的动车班次。积极争取将北海新机场项目纳入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支持北海市完善主要旅游景区、重点乡村旅游村镇与干线公路的连接道路。支持北海市建设北部湾国家边海风景道(广西滨海公路大风江至高德段)、向海大道旅游风景道、银滩滨海绿道等项目,改造西南大道、北海大道并延伸至合浦县城。支持北海市打造廉州湾新城—冠头岭—银滩—白龙湾全长68公里的慢行系统和景观空间。支持北海市推进智慧城市示范建设,鼓励旅游企业共同参与北海市智慧旅游服务、创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智慧旅游企业。支持北海市打造“博物馆城市”,扶持行业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发展。
二、提升滨海旅游度假服务水平。支持将涠洲岛建设成为享受特殊政策、具备特定功能的国际旅游特区。鼓励邮轮公司、游艇俱乐部等在北海市设立总部或分部基地。支持北海市开展游艇休闲和海上旅游活动试点,探索开放游艇租赁市场。指导并支持北海市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旅游度假服务标准体系。支持北海市打造五星级旅游饭店、山水主题酒店、精品旅游民宿,引进国际知名品牌酒店。
三、弘扬海上丝绸之路文化。支持推进“海上丝绸之路·北海遗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加大对北海市非遗项目的宣传展示和产业化扶持力度。将北海市海丝首港品牌作为广西文化和旅游的重要名片,加强对合浦汉墓群与汉城考古遗址公园、汉闾文化园、近代建筑群、南珠等海上丝绸之路文化载体的宣传推广。优先支持《碧海丝路》、《珠还合浦》、《海丝首港·水与火之歌》等北海市海上丝绸之路文艺创作项目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艺术创作重点项目。推进北部湾海洋文化公园建设,推动一批海洋文化展示交流项目落户北海市。支持北海市扩大海上丝绸之路高峰论坛影响力,积极承办“一带一路”国际帆船赛,鼓励“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到北海市开展文化展示、交流活动,打造“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平台,推动北海市成为海上丝绸之路文化交流中心。
四、加大文化和旅游品牌扶持力度支持北海市创建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加强对北海市创建各类文化和旅游品牌的指导和扶持,推动自治区文化、旅游、体育等发展专项资金向北海市倾斜,优先支持北海市创建一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支持金海湾红树林、合浦汉墓群与汉城考古遗址公园、海丝首港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支持北海银滩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支持合浦海山半岛旅游度假区创建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支持北海老街、高德古街等创建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支持北海市建设国家南方水上运动基地和涠洲岛海钓胜地,扶持北海市足球青训事业发展。整合推出精品旅游线路,加强对北海市文化和旅游的宣传推介。
五、培育产业融合新业态。支持北海市旅游业向“旅游+”融合发展转变,全面促进旅游业与工业、农业以及交通、文化、养老、会展、体育、医药、海洋、科技等深度融合发展。推动一批“旅游+”产业融合项目落户北海市。争取一批世界级、国家级体育赛事在北海市举办。加大北海市旅游商品开发力度,将北海南珠、贝雕角雕、蛋黄酥等特色产品品牌纳入“广西老字号”、“广西桂字号”、“广西有礼”等品牌打造计划。支持有条件的海洋专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相关单位开展海洋科普研学。
六、壮大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支持北海市整合国有资产,做大做强国有文化和旅游平台公司并向集团化发展。鼓励有实力的文化和旅游企业落户北海市。在北海市新注册开办的文化和旅游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符合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自取得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起,5年内免征地方分享部分企业所得税。支持北海市引进世界强企业、中国强企业投资文化和旅游以及体育、大健康等领域项目。鼓励北海市文化和旅游企业“个转企、小升规”。
七、拓宽文化和旅游投融资渠道。支持绿色产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各类社会资本按市场化方式参与北海市文化和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科学研判北海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特点、发展规律和运作模式,创新信贷产品和担保方式,探索开发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权利质押贷款、融资租赁贷款、保险保证贷款等金融产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北海市文化和旅游企业申请“桂惠贷”贴息贷款。鼓励银行机构优化信贷管理机制,探索将文化和旅游品牌等级纳入信用评价体系。鼓励银行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提升对获得国家、自治区认定的北海市文化和旅游品牌企业的信用贷款额度和中长期贷款比例。加强对北海市文化和旅游企业的融资担保,鼓励各类担保基金优先为北海市文化和旅游企业提供贷款担保。
八、合理保障用地用海需求。在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指标上对北海市予以倾斜支持。除按自治区规定的商服、商住用地须购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保障外,对列为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北海市文化和旅游重大项目实行用地计划指标核销制,在自治区层面予以统筹保障。在全区国土空间规划中充分考虑北海市城市发展需求,合理预留文化和旅游发展的海陆空间,进一步明确海滩、海面及海岛的开发及管控要求。建立海域使用审批和无居民海岛使用审批绿色通道,优先支持列入自治区旅游发展相关规划的北海市重点滨海和海岛旅游项目。鼓励北海市依托渔港发展旅游产业,允许将相关旅游配套设施建设纳入渔港改造升级项目计划。以北海市为试点探索盘活闲置土地,支持和指导北海市清理未实施征地的失效用地批准文件,对已出让但未按规划开发的土地依法建立追踪和回收补偿机制。
九、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推动一批海洋旅游、海洋生物医药、海洋装备制造等领域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中试平台落户北海市,加快海洋科技成果在海洋旅游领域的应用。推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向北海市倾斜,支持北海市企事业单位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船员实训评估考试基地等。支持北海市引进急需紧缺类高层次人才,鼓励外籍高层次文化和旅游人才到北海市工作。支持北海市实施引智项目,开展境外培训和国际旅游行业互访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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